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项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发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查询:https://pan.baidu.com/s/1k7wu6g1FbC1ieMRA_MZkeg,提取码:moot。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厂区及周围2500m的区域受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滨河路小区2号商业楼5楼
联系人:于兴华
电话:15247964505
邮箱:814556282@qq.com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军
联系方式:1874792557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